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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相关教师: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资助项目的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通知邮件后,登录到基金委项目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填报,用户组选择“项目负责人”。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预算制》(附件1),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
  一、正文报告按项目类型的填写要求如下:
  1.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缩减研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如有)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二、报送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基金委信息系统中填报《计划书》,其中非包干制项目若批准金额与申请金额一致的,经费预算按申请书填写即可;批准金额比申请金额减少的,各分项预算略减即可。如有经费预算调整的需求,在到账后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在计划书审批阶段,基金委不予调整。
  计划书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9月3日。
  2.科技处进行系统电子版审核工作,并提交至基金委。基金委项目信息系统中计划书状态显示为“基金委已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计划书》一式二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纸质文件内容与版本号应与系统提交的电子文件保持一致)。同时需补交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原件)一式二份(有合作单位的务必提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寄回),一份订在计划书之后,一份学校存档。纸质《计划书》由科技处统一盖章。
  计划书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9月15日
  联系人:杜静
  联系电话:86323626
附件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docx
附件1.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docx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docx
附件3:2024年计划书预算说明书.docx
  
文字/杜静
编辑/杜静
审核/杜静、牟俊、秦磊

来源: 科学技术处(科技产业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24-08-28